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小规模工程预选企业名录库入库邀请函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作者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拟建立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小规模工程预选企业名录库,现公开向全县所有施工企业发出申报预选企业名录库的入库邀请函。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携带有效证件于2021年12月20日17:30时前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地址:德化南门时尚华庭A栋三楼),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形式等详见...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拟建立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小规模工程预选企业名录库,现公开向全县所有施工企业发出申报预选企业名录库的入库邀请函。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携带有效证件于2021年12月20日17:30时前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地址:德化南门时尚华庭A栋三楼),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形式等详见投标须知。
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9959723873
联系地址:德化南门时尚华庭A栋三楼
2021年12月06日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小规模工程预选企业名录库投标须知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组织实施建立德化县城市管理局200万以下的小规模市政工程预选企业名录库,现公开向全县所有施工企业发出申报预选企业名录库的入库邀请函,并组织专家对有意参与的施工企业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入库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小规模工程预选企业名录库
二、服务期限及合作模式
1、服务期限1年;首次名录库于2021年12月建立,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
2、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企业名录库”内备选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若入库企业有严重违规及失信行为等,采取适时淘汰清退。
三、报名资格:
1、在德化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路灯夜景工程只邀请名录库中具备合格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参与。
3、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4、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别)应高于60分。
5、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福建)”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7、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报名地点: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南门时尚华庭A栋三楼)。
五、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前(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前至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南门时尚华庭A栋三楼)报名,报名费100元/份,方可取得投标权。售后不退。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小陈,19959723873、19959723870,2183867542@qq.com。
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各1份;
七、评审时间
1、施工单位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09时30分前任意一天将完整密封并由施工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南门时尚华庭A栋三楼),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对有意参与的施工企业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入库名单。
2、施工单位须于上述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整密封的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收,格式详见附件。
3、响应文件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八、结果公示
招标人自确定入选名单之日起3日内,将在德化网(https://dehuanet.oss-cn-hangzhou.aliyuncs.com/)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公示期不少于3日。
九、履约保证金
确定入库名单后,成功入库的施工企业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施工单位在接到《预选企业名录库入库确认函》的5天内应将履约保证金交纳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服务期限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人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入库。
十、企业名录库备选单位的考核评价和管理:
1.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企业名录库”内备选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若入库企业有严重违规及失信行为等,采取适时淘汰清退。
2.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退出名录库并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1)被确定为签约承包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按时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承包合同,被建设单位上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经核实的;
(2)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买卖中标项目行为,经查属实的;
(3)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建设主管部门查处;
(4)因被取消资质或降级,企业资质不符合入库条件;
(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的;
(6)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拒不执行有关单位发出的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的;
(7)施工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8)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别)低于60分;
(9)一个周期内,未参加投标3次及以上,或中标后不进场施工1次及以上的;
(10)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或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11)工程项目完工后3个月未提交完整竣工结算审核资料的;
(12)施工单位书面申请移出名录库。
十一、其他:
(1)城管局及下属单位、项目办200万以下的小规模市政工程,可以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施工单位;
(2)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3)优惠率(K值)为8-12%,每个项目具体优惠率现场抽取确定;
(4)每次参与随机抽取的施工企业家数不得少于3家,少于3家的则取消当次抽取,需另行研究,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