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店面租赁招投标公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作者
-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诗敦万旗花园一层店面(共31间整体捆绑出租),面积约1171㎡的租赁权,具体招租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概况: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诗敦万旗花园一层店面(共31间整体捆绑出租),面积约1171㎡的租赁权,2021年9月底到期。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条件详见租赁文...

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诗敦万旗花园一层店面(共31间整体捆绑出租),面积约1171㎡的租赁权,具体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诗敦万旗花园一层店面(共31间整体捆绑出租),面积约1171㎡的租赁权,2021年9月底到期。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条件详见租赁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三、投标时间、地点: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下午3时30分在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九层(德化县浔中镇东浦口5号)
四、投标方式:采用密封式报价的投标方式(暗标暗投)。
五、标的踏勘:本次投标标的向社会公开展示,踏勘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2021年8月20日下午5时,须以转账形式汇入,不得以现金缴交。
六、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申购资料报名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明确租赁用途,可取得投标权。
七、保证金账户及联系方式:
户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2
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联系电话:13959783319小苏
报名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40号1单元三楼
招租人: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招 投 标 须 知
一、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诗敦万旗花园一层店面(共31间整体捆绑出租),面积约1171㎡的租赁权,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二、报名资格: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三、投标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3:30时。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下午5时。
五、报名手续: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以转账的方式(拒绝现金缴存)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双旗山矿业投标保证金”(要求受理银行录入汇款凭证),汇达时间以指定账户的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竞标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投标权。凭银行转账凭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40号1单元三楼办理报名,方可取得投标权。
六、报名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40号1单元三楼。
七、租赁期限:5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八、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九、投标方式:本次投标设定保留标底价,采用“暗标暗投”方式,投标报价最高的为中标者,即其投标价高于或等于设定最底控制价的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并以该最高投标价为对应房屋的月租赁费。当最高投标价(有效标)出现二个及二个以上的,最高报价者应以最高投标价为新标底价再次投标,最后以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若两个或多个最高报价相同的的竞价人均不愿再次投标,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个竞价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经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场签收中标通知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标的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包括放弃投标权的、未取得投标权的、投无效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投标5天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本次投标有效标少于三家的,本次投标无效,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十、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金额、姓名和时间。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应一致,不符者以大写为准。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金额、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金额、投标书放空未填写、投标时间中途离开投标现场和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投标者填写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者,均属无效标,投无效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本次招标须不少于三家有效投标者。
十一、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屠宰、自行车(摩托车)修理及其它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环境卫生、夜间会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的项目,其他权利义务详见合同内容。
十二、中标者须在中标后三天内携带有关证件到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逾期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十四、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纳的保证金。
十五、店面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的5日前付清。
十六、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共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由中标人支付。
十七、本投标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
十八、本须知及《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租人: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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