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城区灯控设置工程(北三环新寨一路路口、旅游集散中心市政道路荣昌路口、瓷都大道路口)异议答复函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作者
-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异 议 答 复 函福建雅卓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德化铁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古金建设有限公司;你司对2021城区灯控设置工程(北三环新寨一路路口、旅游集散中心市政道路荣昌路口、瓷都大道路口)招投标活动向本单位提出了有关异议,回复如下:异议1:你司提出关于2021城区灯控设置工程(北三环新寨一路路口、旅...

异 议 答 复 函
福建雅卓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德化铁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古金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对2021城区灯控设置工程(北三环新寨一路路口、旅游集散中心市政道路荣昌路口、瓷都大道路口)招投标活动向本单位提出了有关异议,回复如下:
异议1:你司提出关于2021城区灯控设置工程(北三环新寨一路路口、旅游集散中心市政道路荣昌路口、瓷都大道路口)于2021年7月9日上午09:30截标,共42家企业参与投标,其中有3家投标企业非德化本地企业并被摇取入围,你司反映违反了《招标投标法》有关条款规定,且严重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原则,我方做出如下回复。
回复:本项目采用购买交易卡匿名方式报名,投标人通过德化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确认资格是否符合,自行决定是否报名及购买交易卡,无需提供其参与投标的具体单位名称给代理机构进行登记(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并不知晓其报名的单位是否属于德化县区内注册)。且本项目属于资格后审(详见附件3绿色部分),关于“投标人为德化县内注册”的条款属于投标人资格要求,是投标文件递交且入围后由专家进行评审来判定其资格是否符合的一项评审内容(详见附件2蓝色字体部分及附件5第(三)条),代理机构只能做到提醒,并不能拒绝其以资格不符的投标单位购买交易卡或参与项目投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09时30分,本项目现场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总计42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闽建【2018】5号文第二十七条规定:“在进入评审前,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投标人数量若多于20家时,由招标人从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单位进行评审(详见附件1蓝色字体部分及附件4)”。
招标人代表按规定公开随机摇取了20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其中有3家投标单位非德化县内建筑企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条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应当被否决投标。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随机抽取10家入围单位进行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详见附件1蓝色字体部分及附件4闽建【2018】5号文第二十七条)”,因本项目剩余的17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经专家详细评审,均合格,并不少于10家。故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在17家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本项目的三家中标候选人。
故我单位及代理机构并未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有关条款规定。
异议2:福建雅卓建设有限公司提出关于发包价计算错误问题,即招标控制价为:1867754元,根据《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应为:49558元。然而开标实际抽取K值计算发包价结果为:(1867754-36462)*(1-8.62%)+36462=1709897元,即在发包价计算错误的事实下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福建雅卓建设有限公司认为所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能称为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我方做如下回复。
回复:你司提出的49558元属于“总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6462元及其他总价措施费8428元),根据闽建【2018】5号文及相关法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其他总价措施费”并不属于不可竞争费用。
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注明计算本项目发包价计算方式,现场计算方式和招标文件规定完全相符,不存在发包价计算错误。
特此回复。
招标人: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憨鼠责编: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