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保存费每人每月30元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06-03-28
- 作者
- 林绿波
人事档案保存费每人每月30元

人才中介保存人事档案的收费标准又有了新规定。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从4月1日起人事档案保存费为每人每月30元。
据了解,人才市场等有关部门保存人事关系档案以6类服务为主,包括归整保管委托人的人事档案和材料、代办户口落籍与管理、办理委托人的转正定级、职称确认及档案工资调整等方面。
新标准规定,人事档案保存费用每人每月为30元,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单纯存档则按每人每月10元收取。毕业生方面,待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两年内免收档案保管费,档案由生源或学校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保管。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从今年起连续5年由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劳动代理服务。
新规还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协调调出调入争议收费标准。申请协调时,个人需按5元/人缴纳受理费,单位申请按10元/人收取。若协调争议成功,个人一律以40元/人收取,单位则依据职称收费,初级职称按70元/人收取,中级职称按120元/人收取,高级职称按160元/人收取。
物价部门提醒,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