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地方税务局税务文书〔2007〕2号送达公告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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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07-01-10
德化县地方税务局税务文书〔2007〕2号送达公告

德化县地方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德地税告〔2007〕2号
下列纳税人(详见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名单)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限于2007年1月25 日前到德化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处理,处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点击下载: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名单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