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地方税务局税务文书〔2007〕3号送达公告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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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07-01-10
德化县地方税务局税务文书〔2007〕3号送达公告

德化县地方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德地税告〔2007〕3号
纳税人许秋梅(纳税人识别号:350526780721452,经营地点:德化县龙浔镇产溪南路8号)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换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规定,限你于2007年1月25 日前到德化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换证手续。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处理,处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如你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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