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的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09-07-21
- 作者
- 中国瓷都·德化品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院校、企业、工艺美术工作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我省工艺美术产业繁荣发展的工作部署,促进福建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增强竞争力,扩大影响力,提升创作艺术水平,激励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的创造性,省经贸委、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决定于2009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在福建省经贸会展中心举办第五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陶瓷艺术创作水平,经县品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团参加此项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实加强对此次参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黄发建 县政府副调研员
副组长: 林耀心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永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能语 县经贸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耀心兼任。
成 员:
张培辉 县政府办 13506918836
陈友佳 县经贸局 15906022989
黄璋全 县品牌办 13506967282
曾武义 县品牌办 13506031024
二、“争艳杯”大赛的具体内容、范围及要求
1、大赛内容
①展示我县工艺美术工作者2006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优秀新作品,历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精品。
②评选第五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金、银、铜奖和优秀奖。
③编印“争艳杯”大赛获奖作品专集。
2、参赛范围
我县工艺美术品生产企事业单位、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人员(含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工艺美术名人)和院校师生自2006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雕塑工艺、美术陶瓷、树脂工艺、民间工艺、手工玩具及其它工艺美术品。
3、参赛要求
①参赛作品是2006年1月1日后创作,未获得全国、全省工艺美术专业展奖项,具有自主创新、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②参赛作品必须设计新颖、技艺精湛、富有创新精神和时代感,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③每位参评人员提供2-3件(套)作品。大型工艺品(高1.5米以上)提供5R彩色照片四张(正面、两侧面、背面各一张),并附艺术创作特点文字说明资料(含电子版)。
三、具体时间安排
1、7月20日召开动员会,向全县工艺美术工作者传达有关大赛的相关事项,并启动大赛评选工作。
2、7月21日至8月10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全县工艺美术工作者报名。
3、8月11日至8月20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相关资料,初选参评作品。
4、8月24日至8月31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市领导小组报送资料。
5、10月26日至10月28日,作品集中送展,布展。
6、10月29日-11月1日,福建经贸会展中心一、二层展厅(福州市五四路260号)展览与评选。
四、其它事项
1、本届大赛由各设区市工艺美术主管部门根据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参赛作品数额组织本地区工艺美术工作者参赛,其中:福州市200件、厦门市70件、泉州市240件(其中德化91件)、漳州市90件、莆田市215件、宁德市、南平市各45件、三明市、龙岩市各15件、省直单位65件,共计1000件。
2、参赛人员均应填写第五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表中申报编号、评奖编号和类别由办公室统一填报,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8月10日。
3、大赛展馆设历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精品观摩展区,请历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提供1-2件精品参加观摩展,并填写第五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大师作品观摩展登记表(附件2),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4、大赛不收参赛人员展位费,各参赛、观摩作品送展具体时间及其他事项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1、第五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2、第五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作品观摩展登记表
中国瓷都·德化品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7月16日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