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美职工公寓22#-24#、28#-30#楼交房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09-09-15
- 作者
- 德化工会网
宝美职工公寓22#-24#、28#-30#楼交房通知

宝美职工公寓22#-24#、28#-30#楼限价商品房已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定于9月8日至13日交房,请业主按时办理交房手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幢楼交房时间:
9月8日- 9日 22#、23#楼
9月10日-11日 24#、29#、30#楼
9月12日-13日 28#楼
2、业主凭身份证原件到福建省银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领取《交房通知书》(地址:宝美职工公寓项目部),并缴交代办水、电开户费750元。
3、业主(购房合同登记的产权人)带以下材料及相关费用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交房手续。
(1)《交房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交房时需交纳的费用(现金):装修押金1000元(装修后业主没有违约,如数退还;如违约,按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处理)。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套房面积2元/m2。
以上通知,请相互告知。
宝美职工公寓小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8月30日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