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美街23#楼B段商品房预售公告 - 憨鼠网
宝美街23#楼B段商品房预售公告

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楼宝美街23#楼B段已经德化县建设局审查符合预售条件,预售许可证号:(德)房预售[2010]第00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宝美街23#楼B段
房屋坐落
龙浔镇宝美街(龙腾酒店后)
房屋用途性质
地下一层、地上七层不带电梯框架结构普通住宅
预售总建筑面积
6104.79平方米
预售时间
2010年6月28日
均价
约3320元/m2
联系人
小黄、小郑
联系电话
0595-23566180
售楼处地址
德化县湖前路57号四楼
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8日
[憨鼠责编:阿九]
宝美街23#楼B段购房须知
我公司开发的宝美街23#楼B段为地下一层、地上7层框架结构,定于2010年6月28日正式销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德)房预售[2010 ]第003号。现将购房须知公告如下:
一、销售面积和销售价格:
根据“一房一价”进行销售。各套房号面积(包括公摊)和销售价(销售均价约人民币3320元/㎡)详见售楼部公布的价格表。
二、销售方式说明:
1、按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销售方式,购房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付款方式。
(1)分期付款:预付款须交房屋总房款的30%以上,其余款项须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按合同规定交清。
(2)按揭贷款:预付款须交房屋总房款的30%以上,我公司协助购房户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或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2、购房人应根据本须知要求自行到我公司售楼部或接到我公司电话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按我公司提供的银行帐号及通知交款时间到指定银行办理交款手续。购房人交款后须立即将缴款单交回我公司财务部进行办理确认购房相关事宜。因不能按时交款或不能及时到我公司财务部确认等原因而失去购房权利的,我公司概不负责。
3、购房人应在我公司通知办理购房合同一周内到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相关协议。逾期未与我公司签订的,我公司将视其放弃房屋购买权,并收取其应交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购房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损失。其认购房屋由我公司另行安排销售。
三、其他事项:
1、购房人在交款过程中须认真核对我公司提供的帐号和单位名称及正确填写认购房号,若因购房人填写不明或出错等原因而无法办理购房手续的,本公司概不负责。
2、购房人选择分期付款的,须按本须知要求支付房款。若未能按时交款的,我公司将收回房屋另行销售,并收取其应交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购房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损失。
3、购房人需要办理按揭贷款的,我公司给予协助。由于购房人的原因而无法办理贷款业务的,购房人必须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交清所有房款,否则,我公司将收回其认购房屋另行销售,并收取其应交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购房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损失。
4、办理产权证、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开户等一切税费按政府相关规定及购房协议相关约定交纳。
四、未尽事宜我公司另行解释,本须知解释权归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
售房地址:德化县湖前路57号四楼
售房热线:0595-23566180
售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8日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