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冬季征兵须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0-11-02
- 作者
- 德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0年度冬季征兵须知

一、征集时间
从11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从现在开始至10月31日为组织准备阶段;11月1日至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1月21日至12月9日为复查、走访、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总结阶段。
二、征集对象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的文件规定,今年新兵征集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原则上不征集在校大学生,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到2011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0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0周岁的初中以上毕业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0年12月31日年满17至19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22周岁以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女兵征集由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公开报名,报名时间至10月30日止,网址:http://zbbm.chsi.com.cn)。
四、优抚政策
1、全县实行农村、城镇一体化优抚待遇,优抚金每人每年为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100%(2009年德化县农村人均收入为6810元),现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时限为2年。
2、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计划内招生)退伍后参加县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公务员考试按有关规定执行),文化考试成绩加10分。
3、本科毕业生优惠政策。入伍前是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每月发放1000元优抚金,全年共计12000元,但不再享受其它优待金。
4、落实省出台的《关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退役后,由县相关部门免费组织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五、处罚规定
《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二年内不得录(聘)用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二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德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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