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评2010年度泉州市和谐企业的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0-11-15
关于申报参评2010年度泉州市和谐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泉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评选2010年度泉州市和谐企业的通知》(泉和企创办[2010]15号),分配我县推荐参评2010年度泉州市和谐企业名额10个,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参加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企业自查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考评标准
按照《泉州市和谐企业评估细则(试行)》(可在www.dhgh.org.cn下载)执行。所有和谐企业考核评价指标原则上按考评申报年度为标准,个别指标按考评申报年度无法统计的,同步往上推一个年度确定。“一票否决”今年增加一项:“如果没有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不能参评和谐企业”
三、考评程序
(一)自评申报。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泉州市和谐企业评估细则(试行)》的考评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同时,按《职工对企业满意度测评表》和(泉委〔2009〕83号)文件规定的职工人数和程序要求,进行职工满意度测评。自评和测评结果应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凡自评分在85分以上且职工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在85%以上的,填报《泉州市和谐企业申报表》,附3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做法与成效,并提供以下材料,于2010年12月10日前向县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办公地点设在县总工会),逾期不予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企业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5、有建设、技改项目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复印件;
6、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复印件;
7、各类市级以上荣誉(资格)称号证书复印件。
(二)推荐申报。2011年1月5日前县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评价,符合市级和谐企业条件的,择优推荐10家企业参评2010年度泉州市和谐企业。
联系人:赖开汪
联系电话:0595-23579939、13808504768。
(三)检查审核。和谐企业的考核评价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初步意见提交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
各考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人员,积极参与和谐企业考评工作,严把相关指标的审核关。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好考评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材料、时间等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和谐企业考评工作。
德化县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16日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