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民政局关于房屋招标的公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0-11-30
德化县民政局关于房屋招标的公告

德化县民政局拟对以下房屋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投标:①龙浔镇湖前湖心二路59号县民政局福利综合楼六楼整层;②浔中镇浔中村诗墩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站综合楼(共3层1250平方米)及综合楼外空地。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应交纳投标押金,方可取得投标权。
二、报名地点:德化县民政局三楼办公室。
三、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2月6日下午5:00(北京时间)。
四、联系电话:0595-23522537
五、有关资料备索
附:
1、德化县福利中心救助站综合楼经营权招租投标方案
2、德化县民政局福利综合楼六楼经营权招租投标方案
德化县民政局
2010年11月29日
德化县福利中心救助站综合楼经营权招租投标方案
一、 招投标时间:2010年12月7日下午3时。
二、 招投标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建设局一楼)。
三、 招投标项目:德化县浔中镇浔中村诗墩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站综合楼(共3层1250平方米)及综合楼外空地。
四、 租赁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l日,共10年10个月。
五、 投标租金基数: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投标基数为3.5万元(含房租税);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每年租金按中标价提高10%计算。
六、 租赁用途:①经营内容为集食、宿、医、乐、健身、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不得用于非养老服务经营项目。②县民政部门负责救助的社会流浪乞讨人员、弃婴(精神病人、传染病人除外),救助费用按半护理标准计算,费用由县社会福利中心负责。
七、 租赁经营投资项目:租赁方应负责投资用于该综合楼内外老人生活用品和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即:①综合楼房内的床、柜、桌、椅、电视机、电话、呼叫系统等老人生活用品以及医疗、健身、厨房用具、热水工程、活动场所等器械设备。②综合楼外的绿化、美化等环境建设以及道路硬化。室外绿化美化、大门、道路、围墙建设,经甲乙双方共同规划设计后建设,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
八、 租赁经营期内中止或租赁期满时的资产和财产的处理:租赁方在租赁经营期间投入的资产,如床、柜、桌、椅、电视机、电话等老人生活用品以及医疗、健身、厨房用具、活动场所等资产、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租赁经营期内中止或租赁经营期满时,必须无条件无偿归还甲方。
九、 投标人资质:投标者属自然人的,应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属单位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十、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应交纳人民币4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每交纳人民币4万元投标保证金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后,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该款项不计利息),至合同期满后退还;未中标者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该款项不计利息)。
十一、 招投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在招标人确定的标底基数(每年3.5万元)往上进行投标(加价基数为200元的整倍数),以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投标中若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投标者,以相同的投标价为新标底价由相同者进行第二次投标,以投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若再次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投标者,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通知书。
十二、 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大写为准)、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投标书放空未填写和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均属无效,视为无效标,并取消投标保证金。
十三、 中标者应在中标后五日内携带有关证件到我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书,逾期取消中标资格及投标保证金。
十四、 租金缴纳: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
十五、 未经出租方同意,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其所投标保证金。
十六、 本方案及租赁合同解释权属于本单位。
德化县民政局福利综合楼六楼经营权招租投标方案
十七、 招投标时间:2010年12月7日下午3时。
十八、 招投标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建设局一楼)。
十九、 招投标项目:龙浔镇湖前湖心二路59号县民政局福利综合楼六楼整层。
二十、 投标标底基数:每月租金1300元(含房租税)。
二十一、 租赁期限:叁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十二、 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二十三、 投标人资质:投标者属自然人的,应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属单位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十四、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应交纳人民币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每交纳人民币3000元投标保证金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后,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该款项不计利息),至合同期满后退还;未中标者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该款项不计利息)。
二十五、 招投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在招标人确定的标底基数(每月1300元)往上进行投标(加价基数为100元的整倍数),以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投标中若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投标者,以相同的投标价为新标底价再次由相同者投标,最后以投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中标人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通知书。
二十六、 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大写为准)、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投标书放空未填写和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均属无效,视为无效标,并取消投标保证金。
二十七、 中标者应在中标后五日内携带有关证件到我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书,同时交纳上半年租金,逾期取消中标资格及投标保证金。
二十八、 租金缴纳:12月20日前一次性缴纳新一年度上半年租金,6月20日前一次性缴纳下半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