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德化县优秀青年人才遴选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4-07-21
- 作者
- 共青团德化县委员会
首批德化县优秀青年人才遴选
申报条件及程序:详见《中共德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化县优秀青年人才遴选暂行规定的通知》(德委人才〔2014〕3号)
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7月31日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5-23522160
团县委邮箱:txw@dehua.gov.cn
地址:青少年宫6楼团县委办公室
共青团德化县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
德委人才〔2014〕3号
中共德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德化县优秀青年人才遴选暂行规定的通知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
《德化县优秀青年人才遴选暂行规定》已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德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19日
德化县优秀青年人才遴选暂行规定
为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助推统筹城乡发展,根据《泉州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暂行规定》(团泉委联〔2013〕36号)和《德化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德委〔2011〕124号)等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对象条件
(一)申报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德化,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为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我县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各类青年人才,均可按规定申报。
(二)申报条件
近三年的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应用技术开发、创新、引进、推广工作中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市科学技术奖或县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省前五名、市前三名、县前三名);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主要发明设计人。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上取得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奖优秀学术论文奖项目主要完成者。
3、在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专业上获得国家、省部级或市厅级表彰者;或获得国家、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项目主要完成者。
4、在企业担任三年以上中高层管理人员,重视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环境保护工作,业绩突出,所在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劳动关系和谐,竞争力不断增强,产品被评为省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获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5、从事陶瓷、矿业、农林水利等行业生产、运输和服务一线岗位工作,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省级以上 工艺美术大师 、 技术能手 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6、在农村种植、养殖、加工、经营等领域,创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积极推广 五新 ,产业化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发展能力较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农村实用人才。
7、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心理辅导、慈善事业、减灾救灾、残障康复、犯罪预防、司法矫正、纠纷调解等社会服务领域,发挥独特作用,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充分肯定,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8、具有其他突出才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其他人才。
二、申报评审
(一)申报和推荐
由个人自愿申报、乡镇党委或县直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填写 德化县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 (见附件2)及证明材料报团县委。
申报对象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包括:
1、 德化县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 ;
2、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事迹内容充实,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文字准确,字数500字左右;
3、获奖、荣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申报时,需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经乡镇党委或县直单位验证确认后退回。
(二)初审
团县委汇总,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三)评审
团县委协同县组织人事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对初步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研究、公示和确认
经评审的人选情况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人选名单,并在《瓷都德化》、德化人才网、德化共青团网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入选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确认。
三、管理服务
(一)德化县优秀青年人才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遴选10名,遴选不分配名额。入选者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荣誉证书,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金,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市优秀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二)近三年内获评县级以上人才荣誉称号者,不再重复参加遴选。申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通过弄虚作假入选的,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予通报。
(三)本暂行规定由团县委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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