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杨梅乡至葛坑镇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澄清文件(第一号)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5-04-13
- 作者
-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德化县杨梅乡至葛坑镇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澄清文件(第一号)

招标编号:xmtydh施招[2015]003
一、招标公告中第5条 招标文件的获取 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以不记名方式到德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德化县龙鹏街117号))购买招标资料。时间为 2015 年04月09日至201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2.2条款修改为:地点:德化县建设规划局一楼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派代表持购买招标资料凭证( 工程交易登记卡 )、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可不必递交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身份证原件、公证书原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15年5月5日9时00分。
四、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1.2条款。
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7.3条款修改为: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4、工程量清单表5.1>)的内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公证书原件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之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开标时须提供另一份原件备查)。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公证书原件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之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开标时须提供另一份原件备查)。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安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德化县杨梅乡人民政府、德化县葛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3日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