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组织第三批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住房申购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5-11-11
- 作者
-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组织第三批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住房申购报名

各乡镇、有关单位: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德政纪(〔2014〕54号)精神及县领导的批示,现将我县环卫工人、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员工和龙浔、浔中两镇联防队员申购第三批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住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做好相关申购工作。
一、申购条件
我县环卫工人、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员工和龙浔、浔中两镇联防队员享受购买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政策,在申购时不受纳税条款限制,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环卫工人:连续从事环卫工作满5年及以上(以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证明为准并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同时承诺在签订安居工程住房购买合同后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合同为准),除重大疾病或年龄因素等客观原因外,未能按承诺书履行用工合同的,应办理退出购房手续,无息退还已缴纳购房款项。
2、德化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员工:工作年限要求满2年及以上(以缴交养老保险为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同时承诺在签订安居工程住房购买合同后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满5年(以合同为准),除重大疾病或年龄因素等客观原因外,未能按承诺书履行用工合同的,应办理退出购房手续,无息退还已缴纳购房款项。
3、龙浔、浔中两镇联防队员:工作年限要求满3年及以上(以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证明为准并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同时承诺在签订安居工程住房购买合同后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合同为准),除重大疾病或年龄因素等客观原因外,未能按承诺书履行用工合同的,应办理退出购房手续,无息退还已缴纳购房款项,已购房屋经装修的,不予补偿装修费用。
其他应满足德政办[2014]3号文规定的申购条件中除第2、8条以外的条件要求。
二、其他事宜按照《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组织第三批进城务工人员安居工程住房申购报名工作的通知》(德建〔2015〕165号)执行。
本通知执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负责解释。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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