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乡云溪·上云村聚奎楼修建工程招标须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6-26
- 作者
- 杨梅乡云溪村民委员会
杨梅乡云溪·上云村聚奎楼修建工程招标须知

各投标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确定施工承包单位及工程单价原则,对本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发包,特制定本招标文件。
工程综合说明:
(一)招标工程地段:
杨梅乡云溪 上云村聚奎楼。
(二)招标工程项目、内容:
1、工程项目:杨梅乡云溪村聚奎楼修建。
2、工程内容:(1)南边石条大门及墙体修建:长12米.高约3米.顶部0.6米.底部宽1.8米。B.东边内石墙砌石:长约20米.高约2.5米.宽2.2米。
(三)技术、质量要求:
1、本工程项目按投标制定标准执行。
2、工程所需材料自备,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合理施工方法,严禁偷工减料。
3、原基础不变。
4、修建标准:
A.按石条起建的实际立方计算工程款。
B.清理基底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起建。
C.材料自备。
D.拆卸石条及墙体中心碎石,石条拆卸或起建按原基础顺序,不得错乱和损坏。
E.从墙基零点起建,墙体中心碎石应水泥浆砌。
F.两面墙体应垂直为准,石条间隙不超过1厘米。
(四)施工工期:
自签定合同起至2016年9月30日全部完工。逾期每天罚款500元,不能按时交付验收所造成后果由施工队负责。
(五)付款方式 :
工程按发包方要求施工,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退回保证金,并付清工程款。
1、投标者应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10点整到杨梅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参加招投标会议,并领取标书。
2、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在已投标书中抽取每立方米单价的最低价为中标单价(以元为单位)。若出现两家或者两家单位以上开出的每米单价同为最低价,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3、本标段投标押金为一万元(10000)人民币,竞标者需于投标当日带足投标押金到投标地点参加投标,中标者则将投标押金自动转为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单位,投标押金退回。
4、投标单位中标后,五天内与杨梅乡云溪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五天内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押金及中标资格。
(六)其他事项:
1、中标后,中标者不得转包、分包工程,否则,取消投标押金。
2、如发现串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及投标押金。
3、施工用电、用水及进场设施由承包方自理。
4、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派出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如发现偷工减料,每次罚款1000元,处罚款项在工程款中扣除。
5、本招标须知作为合同附件。
6、其他未尽事宜由杨梅乡云溪村民委员会解释。
7、联系人:林建涌13799232562 林及时13505936615
上云村村民委员会
杨梅乡云溪村民委员会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