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雷峰镇党政领导工作分工情况、分管领导AB岗及《雷峰镇党政分管领导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7-20
- 作者
- 中共雷峰镇委员会 雷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雷峰镇党政领导工作分工情况、分管领导AB岗及《雷峰镇党政分管领导

中共雷峰镇委员会 雷峰镇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雷峰镇党政领导工作分工情况、分管领导AB岗及《雷峰镇党政分管领导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因人员变动,为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形成团结协作、互相补台、运转流畅的良好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雷峰镇党政领导工作分工情况、分管领导AB岗及《雷峰镇党政分管领导AB岗工作制度》。
附件:
中共雷峰镇委员会 雷峰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
雷峰镇党政分管领导AB岗工作制度
一、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范围
镇党政分管领导。
二、AB岗工作制度
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每个工作岗位设有2名分管领导相互替补,A岗为分管工作主办人员,B岗为协办人员。
三、AB岗工作职责要求
(一)A岗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做好工作交代,B岗人员应立即替补上岗,履行工作职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工作人员应当主动顶岗。
(二)B岗人员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分管领导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分管工作认真负责,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三)AB岗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和配合,AB岗要做好工作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得互相推诿,影响工作落实。
四、AB岗考核
AB岗人员执行AB岗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AB岗人员因违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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