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南三环安置小区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8-29
- 作者
-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德化县南三环安置小区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化县南三环安置小区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2016]230号、德发改审[2016] 231号、德发改审[2016]232号、德发改审[2016] 233号批准建设,招标编号为建审德招字[2016]112号,建设单位为德化县南三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德化县南三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丁墘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四个项目工程,即德化县墨苑A区、南雁小区、荣昌小区、魁榜小区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15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546.8460万元,其中墨苑A区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26.5131万元;南雁小区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3.2485万元;荣昌小区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41.5115万元;魁榜小区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5.5729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1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道路硬化、排水、路灯、挡土墙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分为两个标段招标,其中德化县墨苑A区、南雁小区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为第一个标段;德化县荣昌小区、魁榜小区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为第二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应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相应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未超过60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要求;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要求。
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对企业季度信用分低于60分的投标人的或在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季度信用分的投标人,在评标时将被否决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要求中标人严格执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建设领域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意见的通知》(德政办【2010】95号)、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德建[2015]169号)中关于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3.10. 投标人中标后应执行闽建建[2011]5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德政办【2010】135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建设工程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9日08时00分至2016年9月4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须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公司预约订购,施工图纸售价:另计,售后不退。购买预约电话:13960332336。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