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三期首期支路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憨鼠网
城东三期首期支路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化县城东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 城东三期首期支路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2015]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化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路面面积约45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2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
2.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的独立法人单位;且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1220万元以上(含1220万元)的市政工程;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 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 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 登记的内容为准)。
3.3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五年担任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1220万元以上(含122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监理部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监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80%计取费用。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 。
6.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8:00至2016年12月27日17:30(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8159219479。
7.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月16日17时00分前到账,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5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用途栏注明(三期首期支路监理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三期首期支路监理投标保证金)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 户 行: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9071110010010000132345。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8.投标人中标后应执行闽建建[2011]5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德政办【2010】135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建设工程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集中放在收标处,方便评标时查找。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随带本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会议开始时查验身份证,上述人员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审。
10.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6年12月23日08:00至
2016年12月27日17: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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