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3月份达到强制报废期的机动车的公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7-05-03
- 作者
- 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2017年1-3月份达到强制报废期的机动车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规定,以下车辆已达强制报废期,请车主尽快到交警大队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流程:车辆解体、上缴行驶证、登记证书、车牌。否则,驾驶报废车被路面民警查获将被依法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法定车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谢对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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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鼠责编: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