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憨鼠网

· 德化县商务局

关键信息

发布时间
2017-05-16
作者
德化县商务局

关于做好2017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憨鼠网

各有关企业:

根据《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商务秩序〔2017〕18号)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送县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23515960。

德化县商务局

2017年5月16日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7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下达2017第二批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17〕4号)、《关于做好2017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商务流通〔2017〕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项目

1.鼓励中小便利店、大众餐饮以直营、特许加盟等连锁形式拓展市场,进行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建立高效配送体系。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改造、工艺创新和电子商务等。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商贸物流发展项目

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集中配送,承揽多个商贸流通企业的配送业务外包,统一存储管理供货商货物,再集中配送到门店。鼓励商贸物流企业提高配送的规模化和协同化水平,开展城乡共同配送,培育城乡共同配送龙头企业。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建设改造物流配送中心,完善物流配送功能,发展统一配送。支持流通末端共同配送点和卸货点建设、改造,鼓励建设集配送、零售和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物流配送终端。大力推广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利用,提高标准化装载单元普及率、配套设施标准化率和带托运输率。按照不高于投资额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绿色回收进社区(街道)、学校、机关、商场;鼓励龙头企业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铅酸电池等危险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引进第三方回收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回收网络,开展 互联网+绿色回收 行动,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覆盖率,推动回收模式创新和行业转型升级。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项目

1.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做好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督查考核、评比表彰等相关工作。补助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2.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对列入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分级管控试点标杆企业并完成建设任务的,每家奖励2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需证照齐全、照章纳税,经营状况良好,2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除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项目外,申报企业项目投资额计算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计算期内项目投资额要求在20万元以上。

3.老字号企业要求必须是2006年以来被认定为 中华老字号 、 福建老字号 的企业。已被兼并收购的老字号企业,项目投资额需与老字号品牌发展和升级改造有关。

4.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7〕7号)文件精神,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享受本政策支持。

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或人民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并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人员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申报企业应统一按照《2017年度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详附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县(市、区)商务局和财政局对各地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做好项目筛选推荐工作,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联合正式行文报送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核与拨付资金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并下拨补助资金。资金下拨后,县级商务、财政部门必须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同一项目已享受过国家或者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再安排。

市商务局联系人:许海峰,电话:22275239。

附件: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日

[憨鼠责编:琼子]

关于做好2017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憨鼠网

憨鼠网(原德化网) · Hanshu ·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