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乡王春村前坪水尾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8-05-22
- 作者
- 德化县桂阳乡王春村民委员会
桂阳乡王春村前坪水尾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为做好桥亭建设工程,决定对工程进行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王春村前坪水尾。
2.合同工期:为期两个月(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7月30日);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招标范围:桥亭建设(详见设计施工图纸,领取图纸联系人:黄允楚;电话:13290862088)
4.工程特征: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5.工程质量:按设计施计图纸施工保质保量。
6.投标押金:开标时递交投标押金10000元整(现金),开标后无中标者当场退还押金,中标单位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
二、招投标方式:采取以暗标暗投最低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工程综合单价:本工程系全部总价包干方式(包工包料,除业主有特殊要求或已定制的除外),投标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自行计算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含所有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及税费,投标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四、施工要求:
1.柱、屋架、檐、角条(包括栋梁)四扇墙板等全新原杉木料。
2.瓦片采用古灰色琉璃瓦。
3.屋脊、吊桐、斗仔(按设计施工图纸施工)。
4.原杉木料每立方米按1000元计价。
5.施工过程中若遇规格尺寸尚未确定或需要变更的事项由业主确定,超出预算以外的双方协商确定价款。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必须负责将建筑施工全部垃圾按业主指定地点运送堆放。
7.本工程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台班费、安全脚手架的架设费、施工材料运输费、管理费、施工现场清理费等。
8.工程安全由施工方负责。
五、工程付款与结算:
1.完成工程总量的百分之五十时(屋面完工)付给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2.完成工程总量百分之八十时,付给工程总价的百分之六十。
3.完成工程总量百分之百时,经业主组织验收,工程质量达到要求时,付给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九十。余款百分之十待一年后无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息)。
六、违约责任: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转包则视作违约。
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验收计价。承包方未能按期竣工,每延一天扣工程款500元,业主未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5月25日20时00分
2.投标地点:德化县南环路天骏陶瓷厂4楼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15时00分
联系人:黄美超:13799492429
黄允治:18120686975
黄智勇:13505938398
黄美溢:13506012288
黄允楚:13290862088
招标人(筹备组):德化县桂阳乡王春村民委员会
日期: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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