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前交通大厦一楼店面招租公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8-06-25
- 作者
- 德化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湖前交通大厦一楼店面招租公告

投 标 须 知
1、投标资格: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同意本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交纳投标押金,方可取得投标权。
3、本次投标位于湖前交通大厦一楼店面湖前路98号(二间店面),99号(一间半店面)。
4、投标押金每标(二间)店面人民币贰万元整,中标者押金转为保证金;(缴款截止日为 2018 年7月16日, 缴款单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无中标者七日内退回押金。
5、租金半年缴交一次,租金期满时,乙方应提前五日向甲方缴交后半年租金,逾期不交,甲方即可终止承租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索赔。
6、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面,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店面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店面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一个月。
4)店面门口卫生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
5)店面门口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6)播放超音贝的音乐或经营有影响周围群众生活的生意。
7、本店铺不能开餐饮店。
8、乙方经营所需牌照、应缴税金、管理费、水(入户)费、电(入户)费、卫生设备、房产税等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甲方概不负责。
9、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需要应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减免三个月租金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补偿。
10、 乙方租赁期满,乙方所有的东西和装修的材料应自行搬走,逾期未搬走的视为放弃。
11、中标者中标之日签订完合同后,七天内交清半年租金,逾期未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押金。
12、报名地点:德化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租赁期限:2018年8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
14、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 2018年7月16日17:00止。
15、投标时间:2018年7月20日下午3:30分。
16、投标地点:德化县行政中心9楼。
17、投标方式:本次投标设有最低控制价,采用一次性报价,以最高标价确定中标者(报价精确到百元,大小写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标价)。最高标价相同者,由同标价的投标者再次进行投标确认中标者,再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
18、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押金,然后按标价高底顺序依次确定中标者。
19、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底价者为废标。
20、参加投标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投标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
21、中标者应于中标后三天内到德化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押金。
德化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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