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福建省陶瓷企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8-06-27
- 作者
-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福建省陶瓷企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中陶协[2018]27号
关于开展 2018年福建省陶瓷企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陶瓷生产企业:
按照国务院要求,在分批清理减少职业资格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列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140项。其中,陶瓷行业保留了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成工、陶瓷装饰工国家职业资格。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发【2018】26号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要求,为加快福建地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工艺水平,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福建省陶瓷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鉴定工种
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成工、陶瓷装饰工
二、报名条件
上述工种或相关工作岗位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符合国家职业资格相应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级别申报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一)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备高中及以下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年以上;
2、具备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二)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备高中及以下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以上;
2、具备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破格条件者: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高校讲师、工程师等中级职称,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业绩突出者。
(三)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备高中及以下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5年以上;
2、具备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0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破格条件者: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的副教授、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业绩突出者。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参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均需由参评人员本人申报。
(二)报名时间:6月30日-7月10日
培训时间:7月15日-8月15日
(三)报名地点: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职业技能鉴定站
联 系 人:曾秀庄
联系电话: 0595-23521505
(四)报名应提交资料:
1、轻工行业特有工种(陶瓷)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轻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各两份,盖单位章;
3、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4、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5、工作年限证明,盖单位章。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装订成册)
四、收费标准:
培训鉴定费(含职业资格证书费用、综合评审费用、授课实训费用、实践耗材费用、教材资料费用):高级工(三级)1000元/人;技师(二级)21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2800元/人,培训鉴定期间食宿自理(上述费用汇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账户,汇款时注明高技能人才+名字)。
汇款方式: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阜外大街支行
账 号:0200049209200081740
户 名: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联系人:白永乐
电 话:010-68396219
传 真:010-68396219
附件1:轻工行业特有工种(陶瓷)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申报表.xls
附件2:轻工行业技师考评呈报表.doc
附件3:轻工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呈报表.doc
(注:附件1、附件2、附件3均可到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告栏下载)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轻工行业特有工种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职业技能鉴定站 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8年6月25日
[憨鼠责编: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