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公示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8-09-21
- 作者
- 德化县农业局
关于下达2017年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751号)和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77号)精神,参照各乡镇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率,现将省级奖励资金200万元下达给各乡镇(详见附表),款列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预算科目。该项资金用于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工作,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工作无关的支出。请按《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并做好国扶信息系统与相关资金监管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公示期限为2018年9月21日 2018年9月27日,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跟农业局联系,联系电话:23522733。
附件:2017年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安排表
德化县农业局
2018年9月21日
2017年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镇
国定建档立卡贫困人数
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数
安排金额(万元)
备注
1
浔中镇
75
91
9.55
2
龙浔镇
42
97
7.99
3
三班镇
69
123
11.04
4
龙门滩镇
148
100
14.26
5
雷峰镇
160
307
26.85
6
南埕镇
250
14.38
7
水口镇
179
53
13.34
8
赤水镇
100
97
11.33
9
上涌镇
222
129
20.18
10
葛坑镇
13
135
8.51
11
杨梅乡
0
124
7.13
12
汤头乡
13
102
6.61
13
桂阳乡
32
72
5.98
14
盖德镇
47
39
4.95
15
国宝乡
14
149
9.37
16
美湖镇
97
255
20.24
17
大铭乡
0
83
4.77
18
春美乡
10
50
3.52
合计
1221
2256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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