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未处理的被扣留车辆公告(2018年1月30日-8月30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9-02-20
- 作者
- 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逾期未处理的被扣留车辆公告(2018年1月30日-8月30日)

现将我大队依法暂扣于城东停车场的机动车公告如下(详细情况见以下清单),请有关车主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龙鹏街262号)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城东停车场暂扣逾期未处理事故车辆清单(2018年1月30日-2018年8月30日).docx
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2月20日
[憨鼠责编: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