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工作的通知 - 憨鼠网

·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关键信息

发布时间
2019-02-28
作者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工作的通知 - 憨鼠网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8〕187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发挥家庭农场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推荐一批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从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中择优推荐。具体条件如下:

(一)有良好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有优质安全的产品、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二)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应年满十八周岁。

(三)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雇工人数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四)家庭农场应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林权证,流转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生产经营满一年。

(五)以农业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

(六)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具体经营项目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从事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达到100-300亩;

2.从事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0-50亩;

3.从事设施农业的面积达到10-30亩;

4.从事果、茶种植的土地面积达到100-500亩;

5.从事林业生产的土地面积达到100-1000亩;

6.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年出栏1000-2000头,羊年出栏500-1000只,肉牛年出栏100-300头,奶牛年存栏100-200头;蛋禽年存栏1-5万羽,肉禽年出栏5-10万羽;肉鸭、鹅出栏5000-20000只;水产养殖30-50亩。

7.从事种养结合的综合型家庭农场土地面积达到50-500亩。

(七)有生产经营相应的场房场地、配套设施,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八)农业净收入占农场主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

(九)家庭农场经营活动有较为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十)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农业技能等培训。

二、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家庭农场示范场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

(四)家庭农场经营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农场常年雇工身份证明;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业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等复印件;

(六)从事畜禽养殖的应符合当地的《畜牧养殖发展规划》《畜牧养殖污染治理规划》相关政策要求,并提高养殖备案码和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种畜禽场和生产经营商品种苗的还应提交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七)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有关收支记录复印件;

(八)家庭农场经营者取得的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

(九)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

(十)其他与家庭农场经营、家庭农场经营者情况有关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的家庭农场向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报送申报材料,并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提出申报的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察、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择优筛选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并提供 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申请表 电子文档,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有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抓紧抓好本乡镇申报筛选工作。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请于2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联系人:蒋双望 联系电话:13600713068

叶伟承 联系电话:13960432899

邮箱:dhnyjjgz@163.com。

附件:

1.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xls

2.德化县推荐上报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汇总表.doc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15日

[憨鼠责编: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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