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公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9-06-17
- 作者
-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公告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19〕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运行时间一年以上,工商登记时间为2018年6月1日前,合作社法人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3.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需提供工商部门登记的内业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工商部门查询章)。
4.产权明晰,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账目管理规范。
5.有失信记录和经营异常情况及相关涉黑记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予参评(查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系统和福建省工商 红盾网 系统)。
二、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书面形式向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德化县供销大厦三楼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参评单位填报《泉州市2019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基本情况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
1.申报书。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运行机制、主要工作及成效。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营业执照(工商盖章)。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说明。
3.成员名册和《农民合作社出资清单》(工商盖章)。
4.成员账户。
5.合作社章程及生产、财务、管理等制度。
6.上一年度成员权益变动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及资产负债表。
7.主产品 三品 认证情况。
8.参加交易会、博览会等情况。
9.使用财务软件管理情况。
10.畜牧业类合作社需提供环评合格书。
11.2017年、2018年合作社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
12.参评单位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出具承诺书。
13.生产记录相关材料。
14.提供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种养基地的权属证明、租赁合同、流转手续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所有上述材料按前述目录顺序活页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留一份),A4纸张打印(鼓励双面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
三、申报时间
2019年6月14日至7月14日
四、其他事项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联系人:叶伟承,13960432899
附件:
1、泉州市2019年农民合作社示范项目申报书
2、泉州市2019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基本情况表
3、2019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情况汇总表
4、市级示范合作社考评表
附:2019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附件下载.doc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7日
[憨鼠责编: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