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宿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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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2-23

关于促进民宿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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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旅发委办〔2019〕8号

德化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

促进民宿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县旅发委各成员单位:

《关于促进民宿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十八届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该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德化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关于促进民宿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范我县民宿管理,提升民宿服务品质,促进民宿经济发展,结合德化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对象界定

民宿是指所在地居民或其他经营主体利用居民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合法用房,结合当地自然景观、人文风俗、农林牧渔生产活动,经整体设计、修缮和改造,使得建筑外观、室内外装修配置和经营场所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为游客提供以住宿服务为主,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经营性场所(不含经济型酒店、公寓酒店等)。单幢建筑结构房间不超14间。

二、管理权责

1.民宿经营者。民宿经营者是该民宿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民宿经营的安全、卫生、环境等各项职责。

2.所在地乡镇。所在地乡镇是民宿(含精品民宿)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加强对所在地民宿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民宿的审批。同时负责向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民宿参评精品民宿。

3.德化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德化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组织1-2次对精品民宿的联合检查活动,加强对精品民宿的指导。

三、审批流程

(一)乡镇负责民宿的审批流程

1.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建筑房屋结构安全可靠性检测鉴定报告

2.民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已取得消防安全评估的以消防评估报告为准)

①每25平方米配备灭火器1支;

②每个房间应急灯1个;

③安全出口标识(安装在出口上方);

④安全出口方向指示牌(安装在1米以下);

⑤独立式烟感器每间1支。

3.民宿经营者提交申请材料

①《XX乡镇民宿经营申报核验表》一式三份(附件1);

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民宿建筑的产权证明或住宅合法建造证明复印件,租赁经营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④标明经营场所各层出入口、内部通道、客房等功能区分布的平面示意图,以及监控、消防等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的平面示意图一式两份;

⑤民宿内外景照片至多10张(照片需组图,WORD格式彩打或冲印为七寸照片,黏贴在A4纸张上,均需备注照片所示内容),含建筑外观全景图、公共休闲区图、不同客房房型图、3种类别乡土文化体验介绍或现场图片一式一份。

4.乡镇核验

5.德化民宿认定

乡镇核验通过后,民宿经营者凭联合核验通过的《XX乡镇民宿经营申报核验表》,统一以 **民宿 名称办理相关手续。

①向县市监局申办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向公安机关备案,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安装民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二代证读卡器。

③相关手续办完后,由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 德化民宿 标识牌。

(二)精品民宿推荐

1.推荐条件

①已取得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建筑房屋结构安全可靠性检测鉴定报告;

②已取得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③房间数在6间以上;

④投资额大于200万元。

2.材料提交

民宿经营者向县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①《德化县精品民宿申报表(试行)》一式三份(附件2)

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民宿建筑的产权证明或住宅合法建造证明复印件,租赁经营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④框架结构以外的民宿建筑出具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经营用房进行建筑房屋结构安全可靠性检测鉴定报告一式两份;

⑤原始照片、建筑立面设计方案、装修设计效果图一式两份;

⑥标明经营场所各层出入口、内部通道、客房等功能区分布的平面示意图,以及监控、消防等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的平面示意图一式两份;

⑦具有法定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一式两份;

⑧民宿内外景照片至多10张(照片需组图,WORD格式彩打或冲印为七寸照片,黏贴在A4纸张上,均需备注照片所示内容),含建筑外观全景图、公共休闲区图、不同客房房型图、3种类别乡土文化体验介绍或现场图片一式一份。

3.乡镇推荐

由村委会推荐盖章后,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踏勘,对经营场所基本情况、投资规模、是否推荐精品民宿进行初验。乡镇初验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并报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4.精品民宿评定

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依据《扶持打造特色精品民宿助推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德政办〔2019〕38号)文件通知要求对申报民宿进行评分认定。

5.精品民宿授牌

由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 德化精品民宿 标识牌。

三、监督管理

德化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

德化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文旅局,负责民宿发展规划的编制,制定民宿发展政策,牵头开展 德化县民宿 的联合核验,以及向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反映民宿发展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各部门共同配合,联合监管,主要职责如下:

县发改局:指导规范民宿价格和收费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民宿游客的入住登记检查和治安安全指导管理工作;帮助业主安装民宿治安管理系统,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县财政局:配合县文旅局出台民宿业相关扶持政策。

县人社局:协助县文旅局举办民宿从业人员经营管理和服务技能培训。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民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建筑立面设计的把关,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土地行为,协助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宣传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民宿是否符合建筑风貌的把关,指导民宿所在乡镇抓好民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将民宿聚集区村庄优先考虑纳入乡村振兴创建,配合做好民宿村打造的扶持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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