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石牛山天空之心玻璃平台店面招租公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1-02-05
- 作者
- 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
德化石牛山天空之心玻璃平台店面招租公告

经研究,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位于德化石牛山天空之心玻璃平台2间店面,拟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经营能力的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投标须知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投标方式:采用暗标暗投方式。
三、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龙鹏街18号二楼石牛山景区办公室。
四、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下午16时00分。
五、其它事项
1.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有效身份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2间店面为同一个标的,报名时应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天空之心玻璃平台2店面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2),凭银行转帐凭证到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方可取得投标权。
2.有意向者到景区办公室办理登记,由景区公司保安放行进入现场查看,查看店面时间统一为2月20日。未提前登记预约者不予上山,不详之处可拨打电话咨询。
3.水口镇涉及岱仙瀑布片区拆迁户享有岱仙瀑布片区店面同等条件优先中标权,报名时一并提交拆迁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联系人:查先生 联系电话:23550026 17350501688
特此公告。
附件:投标须知
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投标须知
一、投标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人、其它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不按规定时间缴交投标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取消投标资格。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属单位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应与银行缴款人的姓名一致,投标天空之心玻璃平台店面需缴纳伍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 用途 栏应注明:天空之心店面,如未注明保证金用途将不能参加投标活动。凭银行转帐凭证到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方可取得投标权(有交保证金却未到公司报名的视同放弃,不能取得投标权)。投标保证金统一以转账的 方式转入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专户(账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账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2,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并由业主委托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收取、退还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当本标的报名人数或投标人数不足3人时,该标的不进行投标,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
本次投标标的店面的位置、面积及限定经营范围如下表所示。
德化石牛山天空之心玻璃平台店面
序号
项目
分项名称
结构或位置
面积(m²)
经营业态
1
天空之心店面
便利店
位于玻璃平台游客中心二楼
约81
非炒餐饮类
2
休闲餐饮
位于玻璃平台游客中心三楼
约108
189
石牛山玻璃平台店面经营非炒类餐饮,不得有油烟,不得经营炒、煎、炸、烧烤等不符合创建5A级景区的经营项目。(注:承租方经营所需的手续费、税费、经营费用、水、电、消防、排污、安全设施的配置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纯属场地租赁,其它责任概不负责。)
四、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龙鹏街18号二楼石牛山景区办公室
五、租赁期限:石牛山天空之心玻璃平台租赁期限为伍年自2021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特殊情况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前三年租金不递增,第四年月租金递增5%,第五年在第四年的月租金基础上递增5%。
六、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16时止,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16时止。
七、投标时间:2021年2月26日14:30时
八、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9楼)。
九、投标方式:本次投标设有标底价,采用暗标暗投方式,以整百元投标,非整百元投标价视为无效标。高于标底价的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最高标价相同者,水口镇涉及岱仙瀑布片区拆迁户同等条件优先中标。否则以平标数为新标底再次投标,最后以投最高投标数为中标人。标底在投标后公布,中标者应当场签订中标通知书。
十、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大写为准)、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投标书放空未填写和在约定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或者投标现场交头接耳互相串标以及中途离开投标现场者均属无效,视为无效标。
十一、中标者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必须符合5A级旅游景区规定的餐饮经营标准,所有中标者不得擅自改变屋内结构,不能改建、扩建,不能经营有污染项目。
十二、中标者应于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并取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签订合同时,须将所要经营的项目报备到景区经营公司。
十三、中标者不得擅自改变报名时明确的经营项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保证金。
十四、景区内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中标商户所有销售的商品及价格均须报石牛山景区公司备案,并严格按报备价格销售,未经备案的商品不得在景区内销售,所有商户按统一的装修风格装修。
十五、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保证金。
十六、本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憨鼠责编: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