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德化公安依法处罚两名违规野外用火村民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1-01-16
- 作者
- 德化公安
警示|德化公安依法处罚两名违规野外用火村民

进入冬季后,天干物燥,杂草枯枝,只要一点星火便可能形成火灾。千万不要觉得危言耸听,看了下面这两个案例,你就知道引起火灾的后果很严重!你很有可能把自己送进牢房~
案例:
2021年1月14日,盖德镇村民林某贤到山林里劳作时,不慎引发山林火灾,造成近2亩山林受到毁坏。无独有偶,同一天,盖德镇的另一位村民林某兴也因用火不慎,造成部分田地被火烧毁。所幸这两起火灾很快被救援人员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德化县公安局盖德派出所已依法对林某贤和林某兴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守护绿水青山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全县林区、林边、田野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
如有下列行为:
1、烧荒、烧田边杂草、焚烧稻草、烧灰积肥;
2、吸烟、烤火、野炊、祭祀祭扫用火;
3、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4、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5、携带火种、易燃物品进入林区;
6、熏烟驱兽、私设电网猎捕野生动物;
7、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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