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基层堡垒 铁腕扫黑除恶 - 憨鼠网
筑牢基层堡垒 铁腕扫黑除恶

11月15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丁溪村聚众斗殴案。
德化县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11月15日上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丁溪村聚众斗殴案,针对卢某志、叶某腾等24人聚众斗殴一案,在审判长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有序开展,并于当天下午当庭宣判。被告人家属及社会人士100多人旁听庭审。
自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密切联动协作,持续精准打击,全县上下齐心努力、协同作战,稳扎稳打、有序推进下,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许华森 陈公照
强化组织领导 持续精准发力
今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机制,并旗帜鲜明地支持查办案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以 零容忍 态度,做到有一个打一个,保持严打黑恶势力高压态势。
据了解,丁溪村聚众斗殴案发生于2017年11月15日23时许,被告人叶某腾在某酒吧偶遇被告人卢某志,因双方存有旧怨,叶某腾召集他人持刀在酒吧门口对面公路边等候,准备殴打卢某志。被告人卢某志获悉此事后,召集他人在酒吧门口对面持砍刀、棒球棍、啤酒瓶等工具殴打被告人叶某腾。
次日晚23时许,双方在龙浔镇小溪红绿灯处相遇,后驾车至龙浔镇丁溪村魁坂小区,被告人卢某志等人持钢管刀、棒球棍等工具,与佩戴口罩并持钢管刀、锄头柄等工具的被告人叶某水等人互殴、互砸车辆。尔后,被告人卢某志等人与被告人叶某腾等人驾车在魁坂小区外的三环路上互相追逐撞击,致多部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迅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涉案人员均已逃离。
鉴于该案有较大社会影响,县委、县政府对该案高度重视,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2017年11月18日至2018年1月20日间,卢某志、叶某腾等24名被告人先后归案,并基本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018年7月18日,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24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县法院受理后,鉴于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县法院专门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研究制定办案计划、庭审预案、警务保障方案等。
11月8日,该案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了解双方争议焦点,解决了影响案件审判的程序性事项。
11月15日,县法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合议庭当庭宣判:卢某志、叶某腾等24名被告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并结合作案性质、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量刑,依法对首要分子卢某志、叶某腾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六年,对其他22名积极参加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四年十个月不等刑罚。2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扫黑办及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54条,其中公安机关对107条线索进行核查,其余线索均以督办、转办、通报的形式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核查。公安机关全方位落实技术、装备、人员等各项保障,抽调20名精干警力组建专业侦查队,牵头侦办重特大、跨区域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部门建立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工作机制。
铲除滋生土壤 守护一方平安
今年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完善沟通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坚决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11月12日上午,我县首起涉恶案件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林某杜、陈某梽、李某昆、温某锋、邓某章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龙浔镇高阳村、宝美街高士达 百度酒吧 楼下、南门 荷塘夜色 KTV包厢内等地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杜、陈某梽、李某昆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温某锋、邓某章犯聚众斗殴罪。
11月13日,县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经县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陈某春、江某聪、江某鹏、陈某军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龙浔镇宝美街高士达酒吧楼下、南门新华都地下停车场出口处、宝美街顺美集团前公路上等公共场所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当日下午,县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陈某春、江某聪、江某鹏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五年三个月、四年三个月;被告人陈某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同日下午,县法院还对11月12日审理的我县首起涉恶案件进行宣判,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犯罪前科等因素,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杜、陈某梽、李某昆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四年;被告人温某锋、邓某章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两起案件的9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连续对两起涉恶案件进行审理,彰显了我县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对犯罪分子形成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效果很好! 司法局一位连续旁听了两起涉恶案件审理过程的工作人员说,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德化的治安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
每天晚上散步的时候经常能遇到警察叔叔,有他们在身边,感觉很安全。 说起我县公安民警,外来务工的郑晓娟赞不绝口。
近年来,我县公安局坚持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常态化武装巡逻,做好反恐处突各项准备。城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部位实行驻点巡防,显性用警、动态布防。推行社区警务网格化、民警专职化、社区民警兼任村官制度,与乡镇治安联络员、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互相配合,加强治安要素动态管控,形成治安联防格局。
截至2018年11月15日,全县共立涉恶案件72起,破获涉恶案件56起,打掉涉恶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108名,追捕涉恶在逃人员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