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浸润细微处 改革彰显法治时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7-14
- 作者
- 陈公照
庭审浸润细微处 改革彰显法治时

德化县人民法院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谢某等五人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一案,现在开庭。 7月13日上午,在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大法庭,一场普通而又特殊的庭审拉开帷幕。
全场座无虚席,现场庄重肃穆。亲历多年司法实践的法律人知道,这场普通庭审仿佛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缩影。改革春风,润物无声;法治新声,风化于成。一场庭审,尽显司改亮点。
院长披袍敲槌,结案将近五成
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正是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德丰。头顶国徽,身披法袍,这位年过五旬的老法官,坐在熟悉的审判椅上,手持法槌,持身中正,有条不紊地主持着庭审。
去年以来,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法院领导走上了审判台,披袍敲槌,亲力亲为。 与法院打了几十年交道的黄律师说,这些老法官往往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充分挖掘他们的办案潜力,是对司法资源的充分利用。据了解,近年来该院大力推进院、庭领导办案制度,仅今年上半年,院、庭长直接办案数量便高达2057件,占该院结案总数的49.3%,成为法院执法办案的中流砥柱。
开庭前,苏德丰还认真查阅着相关卷宗,唯恐漏掉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细节。 既然接接手了这个案件,我就必须对案件负责。 苏德丰说,这个 负责 ,不会因为他日后的退休而终结,而将终身伴随着他。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判审合一,权责统一,让他必须交出一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审判答卷,丝毫松懈不得。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开庭后,在苏德丰的主持下,控辩双方针锋相对,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流程环环相扣,整个庭审显得严谨而流畅。 审判长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作出裁决起决定性和最终性作用,我们尊重法庭的裁决。 受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出庭支持本案公诉的检察员曾宪科说,推行 以审判权为中心 的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将更加实质化。
该院党组书记苏益铮告诉记者,该院自去年来全力拉动 院庭长办案制度 、 终身负责制 和 以审判权为中心 的诉讼制度 三驾马车 ,正是为了让法官真正回归本位,让司法真正契合规律,让审判更加提质增效。今年来,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9.69%,改革举措初见成效。
司法与时俱新,改革回应呼声
该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庭长张延胜是本案合议庭成员之一。据他介绍,这起案件是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法庭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有媒体说,这是一部 长牙齿 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头的法律,对此我深有同感 。庭审结束后,张延胜说,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公正审理,才能更好地护航绿水蓝天、守护美丽家园。
司法改革要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回应时代呼声,满足时代需求 。苏益铮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时代的最强发音。而贯彻 绿色发展 ,就必须坚持 绿色司法 。今年年初,该院根据福建高院统一部署的 服务发展行动 ,结合德化区域实际,提出了司法服务 美丽瓷都 建设的实施计划,着力完善提升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健全 补种复绿 生态修复模式,深化与林业、环保、国土资源、森林公安等部门经常性联络机制,并大力推行资源环境领域刑事、民事的集中审判工作,共审结涉生态刑事案件6件7人,民事案件2件,有效筑牢了地方生态安全屏障。 案件审理好了,环境保护好了,老百姓的公平正义获得感就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也随之增强。
代表旁听监督,司法沐浴阳光
德化县龙浔镇英山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福龙是本案的人民陪审员。去年该院实施人民陪审员 倍增计划 后,他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至今已经陪审了173个案件。从庭前到庭中,他全程参与了本案的准备和审理,并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了意见。
作为人民陪审员,如果只是 陪而不审,审而不议 ,就愧对这份事业 。在李福龙眼里,陪审不是一件工作、一份职业,而是一项 事业 ,是推进司法公开民主的 事业 。
记者注意到,参与这份 事业 的,不仅有李福龙,还有现场应邀旁听此次案件庭审的20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60多个乡镇政府工作人员。
看完庭审,我最直观的感受是整个庭审的庄重和严谨,被告人开庭中的各项权利都得到了有效保障。以前被告人要穿囚服出庭受审,现在只要着便装就可以了。这些点滴的改变,体现的就是司法的进步。 在德化政协工作的杨庆丰委员说,司法的人文关怀日益彰显。
已经担任十多年人大代表的连志东则对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表示赞赏。 今年来,法院经常邀请我们参加一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案件的庭审,次数和频率相较于以往都明显增加了。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连志东也一直关注着司法改革,他认为,法院对司法公开的推进已成常态,司法将由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
诚如苏益铮所说,司法权的行使决不可 任性 。多年来,该院始终把批评监督作为检身正己的重要途径,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职权,在接受监督中汲取前进动力和发展活力,让司法在阳光下更加公开透明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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