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坏路产,却获公路部门点赞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6-28
- 作者
- 德化公路分局 廖启煌
当事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坏路产,却获公路部门点赞

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谨慎驾驶,一路平安。 日前,德化公路分局顺利处理一起路损案件,并对当事人主动赔偿路产费用的行为点赞。
5月23日下午,分局路政员接到上涌公路站报案,称S206线75K+000右侧发生一起路损案件,现场未发现肇事人员或车辆,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经现场勘察,路政员推测应是有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方造成该路段的1个涵帽、1块公里碑和1根轮廓标损坏。有鉴于此,路政员决定到交警部门了解下当日的交通事故报警记录,看能否从中找到相应线索。次日上午,就在分局路政员准备前往交警部门的时候,当事人曾先生打来电话,声称自己撞毁路边路产,已报警处置,不知道损毁的路产要如何处理。路政员当即告知曾先生应及时到公路部门办理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手续,并缴纳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此后曾先生因临时有事数次变更行程,但每次都能提前告知公路部门。
6月底,曾先生如约前来办理路损案件,并向路政员介绍了事故经过,原来那天他驾驶货车经过事发路段时前轮突然打滑,货车冲向路边涵洞,所幸被那些损坏的路产阻挡回来,没有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期间还有朋友劝他说反正也没人看见,赶紧开车走人。但他想到毕竟损坏了公路边的东西,还是要妥善处理,执意报警,并通过警方联系上公路部门,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在给曾先生点赞的同时,公路部门也提醒司乘人员和公路沿线群众,要爱护公路,文明出行,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坏的,均应按规定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缴纳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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