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审结首起单独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6-01
- 作者
- 德化法院:陈庆谋
德化法院审结首起单独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

今年5月23日,阿兰忧心忡忡地来到德化县法院家事审判庭进行咨询, 我老公经常打我,但是我两个孩子还小,不想离婚,我该怎么办? 在得知受到家庭暴力伤害时在不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单独申请 人身保护令 后,阿兰立即向该院递交了一份 人身保护令 申请书。近日,该案已经审结。
原来,阿兰与丈夫阿宗已经结婚17年,婚后生育一儿一女,阿宗因怀疑她出轨于2016年5月20日对其大打出手,致其全身多处挫裂伤。当日,她亦向德化县浔中派出所报警求助,随后到德化县医院门诊治疗。即便如此,阿兰心疼儿女尚小,仍不舍得离婚。德化法院家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当即对阿兰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打电话给目前在外地打工的阿宗,在电话了解过程中,阿宗对殴打妻子的事情供认不讳: 阿兰一度迷恋玩微信交友聊天,5月20日前的一天晚上她还夜不归宿,所以一时生气才动手打了她。 承办法官考虑到单纯向被申请人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不是目的,关键目的还是双方矛盾纠纷能够真正得到化解,遂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辩法析理,根据事实和法律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在送达 人身保护令 过程中,详细地向阿宗进行释法明理,告诉他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并告诫他必须严格按照保护令的要求履行法定义务。若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发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宗当场表示将会悔改,同时表示今后夫妻双方要加强交流与沟通,有矛盾和分歧双方要协商解决。阿兰亦认为事先没有先告诉阿宗,事后又没有与阿宗多沟通交流懊悔不已,对自身存在的缺点表示坚决予以改正。最后法院通过做调解工作,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较大程度缓解。随后,承办法官还将人身保护令送达一份给当事人居住地派出所,请派出所密切关注,协助执行。目前,该人身保护令已生效。
据悉,该案为德化法院审结的首起单独申请 人身保护令 案件。
法官释法:根据今年3月1日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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