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妇状告儿子 双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4-19
- 作者
- 德化法院 陈庆谋
七旬老妇状告儿子 双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德化县法院日前成功调解一起因曾某诉其儿子赖某赡养纠纷案。原告曾某今年69岁,共生育三个儿子,前几年丈夫去世后,她一人在城里租房居住。因房屋拆迁的事,曾某与大儿子赖某曾意见不合,因此,大儿子赖某与曾某母子关系不是很融洽。近年来,原告曾某感觉自己年老体弱多病,自己一人在外租房居住多有不便。考虑到三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跟儿子们一起居住生活,生活也有许多不便之处,曾某仍想一个人居住生活。
鉴于本案被告赖某(系原告曾某长子)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二套房屋已建好可以居住使用,曾某遂向德化法院起诉要求赖某在其中一套房屋安排一间住房给其居住使用,并要求分摊因生活和看病费用等。法院受理后,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和曾某其他儿子到场进行庭前调解。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本案被告曾某作为原告赡养义务人之一,无论从道义上、伦理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对母亲履行赡养义务,承办法官根据事实和法律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基于曾某不想与儿子们一起居住生活,赖某亦当庭答应可另外购买一套单身公寓让母亲居住使用,让其得以安度晚年。最后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母子冰释前嫌,重归于好,曾某亦向法院撤回对赖某的诉讼,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该起案件的妥善处理,及时化解了纠纷,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老人安度晚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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