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林区全面禁火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3-28
- 作者
- 记者朱娟娟 通讯员张春贵
清明期间林区全面禁火

泉州晚报讯 (记者朱娟娟 通讯员张春贵)清明将至,日前市政府下发通知,即日起至4月15日,全市林区在清明节期间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南安市境内的清源山、九日山、紫帽山、桃花山、大坪山、灵山等景区内的主要道路实行临时火源管制。
清明期间,全市林区实行禁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戒严区吸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及其他生产性、非生产性用火。各地将严格落实禁火令的实施,在景区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各个售票点设置防火检查站,进行必要的管制,阻止烟花爆竹、纸钱等危险品进山。此外,我市将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各地护林员全员上山护林,在重要时段、景区景点、坟区实行专人把守,并在清明节前后增派护林人员,提高巡山护林密度。森林公安、执法队将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用火从严处罚,对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部门提醒,接下来进山扫墓、旅游、踏青、作业的市民,不要携带火种进山,文明扫墓,共同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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