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一企业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处罚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7-06-23
- 作者
- 许振塔 林巧玲
德化县一企业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处罚

生产厂房未进行消防验收,竟然投入生产使用 近日,泉州德化县至盛艺品有限公司因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被消防大队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5.05万元。
日前,德化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时,发现德化县至盛艺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位于位于德化县城东工业区,占地面积1131.6平方米,建筑面积6900.74平方米,建筑高度21.2米;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5层;地下1层为自行车库、地上1层至5层为生产车间,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德化大队监督检查人员立即调查取证,并进行受案查处。为彻底清除隐患并起到警示作用,大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德化县至盛艺品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5.05万元。
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德化消防大队检查人员还对德化县至盛艺品有限公司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强调场所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目前,该公司已吸取教训甘愿被罚,并积极表态,今后将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尽快办理消防手续,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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