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向违发广告“亮剑”[视]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12-20
- 作者
- 梁光镢
县市场监管局向违发广告“亮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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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违法发送广告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城区主干道和车辆集中停放区等地,对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擅自向其交通工具塞送、夹送商场大促销或伪装成 交通罚单 等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同期声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科员郑剑华:接到老百姓的投诉说,很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擅自向他的交通工具发送广告宣传单,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我局就开展违法发送广告的亮剑执法行动。】
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者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同期声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科员郑剑华:我局将持续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广告的线索向我局进行举报。】
今年来,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擅自向其交通工具发送广告案件9起,罚没款5.02万元。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