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学生 今秋起免收课本费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8-24
- 作者
- 曾聪虹 林远聪
城乡义务教育学生 今秋起免收课本费

本报讯 (记者曾聪虹 通讯员林远聪)新学期即将到来之际,市教育局昨日公示了2016年秋季泉州市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其中最大的变化是从今年秋季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全部免收课本费。
在以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农村免课本费的基础上,从今年秋季起,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全部实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继续对全市农村(含县城城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实行免费提供作业本。跟往年相比,小学、初中、高中各个阶段的收费标准基本不变,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表格(如下)。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发布泉州市2016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按规定,课本、作业本费标准应按照阳光价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校务公开,在校内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课本(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为必选部分,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由学校统一征订。各地应根据课程计划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同时,严格执行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课本、作业本费属于代办费管理范围,必须严格遵循 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 的原则,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进行分项核算,学校应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主动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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