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狡兔三窟,难逃法院查控慧眼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1-06
- 作者
- 郑敏山
老赖狡兔三窟,难逃法院查控慧眼

【德化网 讯】被执行人林某系德化县某单位公职人员,有较稳定的收入。其朋友吴某因生意急用资金,于2010年向他人借款12万元,遂叫其作担保人。没想到吴某生意亏损,借款期满后尚欠9万元未能偿还并外出躲债,出借人陈某将其二人告上法庭,德化法院于2012年作出判决,吴某应偿还陈某借款9万元及利息,林某对此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
德化法院在执行中,召集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但作为担保人的林某替人还钱心有不甘,只偿还了3万多元就不再履行了。无奈之下,申请人陈某于2015年初再到德化法院要求恢复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德化法院利用 点对点 司法查控体系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查询,发现林某用于领取工资的银行的账户有存款余额2000多元,就按其未履行款项数额为限进行了冻结。但2个月过去了,该账户存款余额并没有增加,因林某每个月都有工资收入,执行人员觉得蹊跷,又对林某的账户发起重新查询,结果发现林某在同一银行又重开了第二个账户并显示有资金进出,执行人员又对第二个账户进行冻结。林某在被冻结了二个账户后会不会按老套路又重开第三个账户呢?执行人员觉得有可能,就在次月要发工资2天前又发起对林某账户的查询,果不其然,林某又再开了第三个银行账户。对林某的第三个账户冻结8000多元后,林某迫于法院强有力的查控措施,觉得再也没办法 躲猫猫 了,近日主动到法院要求与申请人陈某协商还款事宜。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