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增补37项可予支付(含部分自付)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5-10-07
- 作者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荣堃
医疗保险增补37项可予支付(含部分自付)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以及省物价局、卫计委《关于核定第一批(2012 版项目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闽价医〔2013〕462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增补包括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宫颈细胞学计算机辅助诊断、细胞周期分析等37项基本医疗保险可予支付(含部分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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