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分配起争议 祖孙三人对簿公堂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4-03-12
- 作者
- 吴竞东
赔偿款分配起争议 祖孙三人对簿公堂

【德化网 讯】近日,德化法院审理了一起共有纠纷案件。原告小明(化名)的父亲因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赔偿的经济损失和小明父亲生前所在单位可以补发抚恤金等款项合计54万元。但因双方一直协商未果,小明遂将其祖父母二人共同告上法院,要求分得三分之一的份额。
诉讼中,小明的祖父母提起反诉,要求依法分割因儿子死亡而领取的遗嘱生活困难补助金等合计14万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均对该赔偿金及死者单位补发的抚恤金等款项享有共同所有权,双方可按份享有其份额。被告的反诉请求因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该部分款项由原告领取,其反诉请求不能成立。
据此,法院判决,小明可分得保险公司给付的赔偿款15万元,死者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等款项2.5万元;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