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发文:非婚生子也要给发“出生证”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3-08-27
- 作者
- 林富春 涂泽南
省卫生厅发文:非婚生子也要给发“出生证”

点击收看在线视频报道
省卫生厅发文:非婚生子也要给发“出生证”
近日,省卫生厅正式发文明确,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法规,我省各地医疗及妇幼保健机构必须保障所有婚生、非婚生、符合或不符合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依法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权益。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实施孕产期保健服务期间,应告知孕妇提前确定新生儿姓名,以免影响《出生医学证明》,贻误新生儿出生登记。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