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怼”父母解心结 亲生父女终相见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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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8-03-21
- 作者
-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媛媛
“怨怼”父母解心结 亲生父女终相见

因离异,男子3年多没能见上女儿一面,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
怨怼 父母解心结 亲生父女终相见
时隔3年多,父女再次相见,男子流下了眼泪。近日,这一幕出现在安溪县。
该男子是德化人苏某,因与妻子刘某感情不和,于2014年8月协议离婚。此后,刘某独自带着女儿苏某某生活,并拒绝苏某探视女儿。为此,苏某也没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去年7月,由于苏某未按照离婚协议支付女儿苏某某的抚养费,被刘某告上了法庭。在法院的调解下,俩人达成协议,苏某应按期向刘某支付抚养女儿苏某某的费用,并对女儿享有探视权。
调解协议生效后,苏某定期支付了女儿的抚养费,刘某却以探视会影响女儿学习为由,仍未曾让其见过女儿一面,苏某多次交涉未果。后来,刘某干脆带着女儿回到了安溪老家。为了不让苏某找到,刘某甚至没有住回家里,而是另外找地方住下,更换了全部的联系方式,并在微信上将苏某 拉黑 ,从此踪迹难寻。无奈之下,今年2月,刘某向德化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其实他们之间就是沟通交流的问题。 受理案件后,该院执行法官郑敏山认为只要解开心结,这些矛盾都可以自然解决,遂通过刘某在德化的朋友与其取得了联系。经过一番劝说,刘某同意让苏某到安溪见女儿一面。
3月9日,郑敏山陪同苏某一起来到安溪。见到许久未见的女儿,苏某的泪水湿润了眼眶。
今天我们来这是解决问题的,请两位开诚布公地说一说你们的想法。 郑敏山打破沉默, 即使相互之间有什么恩怨,离婚这么多年也应该放下了,不要因为你们之间的问题而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苏某定期支付抚养费是他应履行的义务,行使探视权也是他享有的权利。 看着一言不发的刘某,郑敏山继续劝道: 如果你继续阻拦其探视女儿,拒不履行调解书规定的生效义务,我们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在执行法官居中劝说下,看着与父亲玩得正开心的女儿,刘某最终同意与苏某保持联系,并配合其行使探视权。
考虑到家事纠纷的特殊性,一般我们会本着 案解人和 的原则来解决此类执行案件。如果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我们就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不仅会采取拘留手段,还可能追究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郑敏山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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