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判决首起小额诉讼案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3-04-29
- 作者
- 黄奇微 林雪辉
德化法院判决首起小额诉讼案

近日,德化法院判决首例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德化法院适用此程序判决的第一个案件。
庭审中,原告寇某诉称被告吴某因生活需要于2010年3月28日向其借款人民币6000元及利息,并出具借条一张给原告收执,后经催讨拒不偿还,但被告吴某答辩称其只欠原告寇某人民币3000元,借条是翻倍写的,他只同意偿还3500元,两人对此争执不下,寇某向德化法院提起诉讼。
德化法院经调解不成,遂依法做出判决,因被告吴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借条是翻倍写的,故判其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偿还给原告寇某人民币6000元。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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