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德化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告 - 憨鼠网

· 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关于调整德化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告

关于调整德化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告 - 憨鼠网

德化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已于2008年通过听证,并经泉州市物价局批准同意,采取一次性听证分期实施的办法。根据《德化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暂行)》,我县自2013年5月1日起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现将主要内容通告如下:

一、城区自来水供应区内,普通居民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12元,实行物业管理居民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6元,由县自来水公司按月代收。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单位、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人每月3元或计量收取。

三、餐饮、水果营业店铺每月每间40元;普通营业店铺每月每间25元;室外大排档每月每摊50元,农贸市场肉摊、水产摊每月20元;其他摊点每月10元;流动摊点每日1元。四、超市、家具店,酒店、宾馆、旅社、饭店、招待所、澡堂、桑拿、足浴、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废品收购店,对外营业性停车场等服务行业按营业场所面积或垃圾量计量收取。

五、营运车辆货车按吨位每吨每月4元(不足1吨按1吨计算),的士每辆每月4元,中巴每辆每月8元,大巴每辆每月18元。

六、此标准征收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七、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由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物价局、财政局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3年3月13日

[憨鼠责编:阿九]

关于调整德化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告 - 憨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