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5月1日起施行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3-03-21
- 作者
- 德化交警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5月1日起施行

亲爱的市民朋友: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小型私家车不再限制15年的报废年限,只要车况好、年检过关就可以一直使用。不过,公安部门提醒,已注册的机动车只要三个周期未检验,就算是新车也将被强制报废。请未按规定年检的车辆于5月1日前通过年检,否则将被强制报废。如果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将按《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规定处15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