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的通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3-03-05
- 作者
- 德化县司法局
德化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的通告

根据泉州市司法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泉司〔2010〕61号)、泉州市司法局、公务员局、财政局《关于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泉司〔2012〕57号)和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司〔2012〕142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司法协理员的性质和任务
司法协理员是指经县级政府同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司法行政机关通过适当形式公开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事务的编外聘用制社会工作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户籍在德化县。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95年4月之前至1978年4月之后期间出生);在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5、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4名。
四、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时间:3月11日至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德化县司法局政工股(县福尧图书馆五楼)。
3、手续: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德化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聘用计划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的考试成绩先后名次等额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采取考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体检合格后5日内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计生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的考试成绩的先后名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化县司法局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到德化县司法局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限定的时间内不到县司法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被聘用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月工资在1200元,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手续。
2、报考时常住户口在德化县或德化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户籍在德化县的报考者。
3、考生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23515178、23522358rn
附件:德化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
德化县司法局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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