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送房当新房,儿媳不还老无所居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3-02-23
- 作者
- 黄文献 郑荣平
公婆送房当新房,儿媳不还老无所居

【德化网 讯】小唐和妻子小王于1991年结婚,因当时结婚无法购置房屋,小唐的父母老唐夫妇便将工作单位分配的住房让予儿子、儿媳做为婚房居住。
随后根据房改房政策,老唐夫妇将该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取得该房产的实际所有权,而小唐与小王也于2009年购置新房。可惜,小唐不幸于2010年病逝。老唐夫妇觉得儿媳已经购置新房,且自己现在住的房子不是自己的不终究不方便,遂要求小王将房子腾出让与自己居住,可小王认为该房子是公婆给她与小唐居住的,不能因为丈夫离世便将其赶出,另外,小王认为他们夫妻也为该房子投入金钱,遂不肯搬出。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公婆便将小王告上法院。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小王考虑到公婆确实无房居住,从家庭的和睦出发,同意将房产当即腾空归还公婆。
[憨鼠责编:谷莹]